近来也许论文写多了,理性细胞用得七七八八,所以博客就决定释放那些感性的因子,免得它们通通混到我的睡眠中,让我做噩梦……
知道吗,我最近终于感受到,原来我的公共身份,有点像那些现代的“偶像歌手”(虽然我不是偶像):受人崇拜,却必须依赖那些崇拜者的惠顾,专辑才会卖,自己才能凭销售量做一个称职的偶像。
也许,以同样的角度看待教学,看待公共服务,会令一些人感到不适,甚至不啻。然而,我真的觉得,当我主张要“还”给孩子们(这里专指发育期阶段的青少年)他们的权利与“声音”时,这样的想法,未曾不好。有人会觉得,孩子们毕竟年少,思想尚未成熟,不能赋予他们太多的自由,充其量只能在形式上给予他们表面的敷衍。但我倒觉得,正如我们花钱买专辑,其实是被当代流行文化主宰一样,身为师长的我们,其实在双方的关系中,还是偏向主导性的。只不过,我们得让孩子觉得,他们具有选择权,并且心甘情愿地依据他们的意愿把票投给你,喜欢你的课。至于公共政策,难免无法八面玲珑,但基本的关系,其实也应该是如此。
在这关系之中,权力与义务,是和谐地调配并存的。
开始慢慢意识到,中国文化那种“融会贯通”、“和而不同”的精神底子,其实并非完全的糟粕。西方最特别的,就是总容易偏向极端,觉得只有极端、争执、反叛,才可能出新招,社会才可能进步。但我觉得,那是要看“历史阶段”的。当然,这实际上就回到了鲁迅近一百年前思考过的问题。而在我们当下依旧被相同的问题困扰着时,我们就应该知道,扎得深的东西,或许需要更新,但能够流入我们民族的血液里,就证明它有某种潜能。若要我说出那是什么,只能说是有点类似“以静观动”、“上善若水”了。
唉,说好不理性的,终究无法做到。也难怪学弟会说,我的感性总带着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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