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刊登在今天的《联合早报》“新声带”专栏。)
最近看一名印度朋友的博客,有一篇思考人权的文章,引起我的注意。 事情的缘由,是印度一些非政府组织通过“贫民窟旅游”(slum tourism)来唤起外界对印度城市贫民现状的认识,并由此募集捐款。某家电视台报道了这种行为,并试图理解大众对此的看法。一名受访的人权积极分子满腔愤慨地说:“我非常强烈地认为这是最恶劣的人权侵犯行为。”
我的友人接着指出,换成是十年前的她,肯定也会说出同样的话。正如她多年前看欧洲的电视节目时,对于西方媒体常常将印度刻画为“贫瘠蛮横之地”,或是以“舞蛇人”巩固“东方神秘主义”,却从不介绍印度的其他成就,总让她倒胃口。
然而,自己成立了慈善组织,从事贫民窟教育,十年来的“实战经验”,让这位友人此刻不再那么亢奋。她说,十年来,要自己的国人为其他贫困的同胞伸出援手,哪怕只是一天捐出一卢比(相当于一杯茶的价格的三分之一),总是困难重重。跨出自家国门,结合旅游业来引起外国人对印度贫民的关注,好像残酷而不人道。然而,当印度人对自己的同胞普遍不在乎的时候,这却是非政府组织维持运作的方法,也是改善印度社会现状的最佳途径。
当人权积极分子始终为自己坚守的理想摇旗呐喊时,印度的城市里,每时每刻却有一个孩子因没饭吃而饿死。当非政府组织实实在在地行动起来,让外界看清印度下层的现实,由此筹款来让贫民能有饭吃、有书读时,却好像是在“卖国”,在侵犯自己的同胞的“人权”。
这位朋友,道出了人权的悖论。理想与现实,总存在着太多的错位。而这种感悟,之所以有震撼力,在于它不出于一个旁观者的逻辑推断,而是当局者实际经验的总结。
发生在印度的事件,好像是孤立个案。然而,在与印度比邻的中国大陆上,同样的问题、同样的悖论,难道不正在上演吗?本周纪念“世界人权宣言”颁布六十年,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提出,目前是中国人权的最好时期;与此同时,媒体上也报道了上海工人和北京外交部外的群众示威与请命,以及“异议分子”因签署公开信、呼吁民主而遭逮捕的新闻。
伦理学与政治学,常常相互渗透,却亦有一线之差。很多时候,当伦理化的人权被政治化,就容易使维护人类共性的人权转化成为个人或某利益集体服务的工具。就上述印度的例子而言,人权积极分子的立场也许导向某种“自由主义”,以此争取足够影响政治的“声量”,而像我朋友那样的公益组织人士,则总是着眼于最根本的群众温饱问题。同样的逻辑,亦适用于解释“异议分子”和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之间两种绝然矛盾的立场。
而我们身处其中的亚细安,成立“人权组织”,也面对相同的问题:当一个家族中的兄弟姐妹性格迥然时,如何为他们设定整齐划一的行为标准,以及在这个标准下留给他们多大的伸展空间,始终不是简单明了的事。除了坐标意义之外,亚细安的人权机构如果要实在地做出什么贡献,也许必须学会正视并正面回应摆脱不掉的 “人权悖论”。
在谈人权的时候,经常必须区分手段和目的。而就同样作为目的的权利,则总有不同程度的迫切性与先后顺序。人权,本来是让生活水平悬殊、思想境界迥异、集体利益不协调的人,达致某种平等。但是,许多时候,把人类团结起来的,也恰恰是人权那种作为“共同理想”的特质。试图将过于理想化的观念,体现在现实操作中,有时反而容易造就类似《动物农场》中的局面: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比其他的更加平等。
(作者是香港大学硕士研究生。)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